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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报2022年度货物与服务采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3 15:22:57 来源:采购与合同管理中心

为做好学校采购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工作的安排,现开展2022年度货物与服务项目采购计划补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为实现计划采购,提高采购效率,请各部门根据年度各类预算批复及部门工作计划,完成2022年度货物与服务的采购计划梳理工作,并根据部门预算资金和专项资金(新增)分别填报采购计划表。

1.部门预算资金指年度学校部门预算安排的各类项目经费。请各部门补充填报《2022年度部门预算资金货物与服务采购计划表》(附件一),于916(周五)前将纸质签字盖章版报送采购与合同管理中心办公室(上川路校区行政楼401室),电子签字盖章版报送邮箱:zb@lixin.edu.cn

2.专项资金指教委各代编预算项目经费(如高地大专项)、市级统筹专项项目经费、央财项目经费、科研经费及其他各类专项经费。请专项归口管理部门补充填报《2022年度专项资金预算货物与服务采购计划表》(附件二),916日(周五)前将纸质签字盖章版报送采购与合同管理中心办公室(上川路校区行政楼401室),电子签字盖章版报送邮箱:zb@lixin.edu.cn

根据年度各类预算批复,经财务处审核确定后纳入学校本年度采购计划(以下简称纳入计划),未纳入的采购项目原则上不再受理采购申请。

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发起采购申请及已申报过采购计划的项目无需填报。纳入电子集市的项目(详见附件四)采购计划填报另行通知。

二、2022年采购工作提示

(一)纳入计划的采购项目,须按时在“采购与合同管理系统”中发起采购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严禁“先采购、后申请”。

(二)纳入计划的采购项目提交采购申请前,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完成申报准备,包括但不限于:清晰完整的采购需求书、佐证材料(立项论证、调研报告、会议材料等),必要的职能部门审核论证材料。

(三)各部门应尽早规划采购需求,统筹采购计划,将需要采购的项目集中上报,并安排专人跟进,落实采购工作。

(四)了解更多采购政策及信息,可在采购与合同管理中心主页栏目查询,同时欢迎加入采购与合同管理微信群。

如有任何问题可联系采购与合同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曹洁漪18021098590

梁晓璐18021097697

附件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资金货物与服务采购计划表

附件二:2022年度专项资金预算货物与服务采购计划表

附件三:采购周期表

附件四: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


采购与合同管理中心

202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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