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
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市教委相关通知精神,现就“2019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安排
评选大学生年度人物奖10名、提名奖10名。在此基础上遴选优秀大学生作为“最美大学生”候选人报送有关部门。
二、推荐人选要求
1.推荐对象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2.树立远大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增强“四个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3.热爱伟大祖国,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立志听党话、跟党走,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坚持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4.勇于砥砺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5.练就过硬本领,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提高人文素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在亲身参与中受教育、长才干。
6.锤炼品德修为。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具有大爱大德大情怀。
7.所推荐人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7年起),结合近年来服务保障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参与脱贫攻坚等国家重大战略等方面情况,择优推选。已获得“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获得往届“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可推荐参加“最美大学生”推选,不再参与年度人物推选。
三、申报方式
1.由学院推荐人选,会计、金融学院最多2名;其他学院不超过1名。
2.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表(见附件),该表为被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其中,个人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近三年内荣誉。为更好整合各高校推荐人选相关新闻报道,请一定填写校园记者信息。
(2)Word版人物事迹: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部分,事迹要真实,文字要规范,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突出事迹。事迹材料要避免空洞无物,杜绝造假。标题设置为华文中宋加粗二号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为28磅。
(3)被推荐人电子照片: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4)被推荐人视频:要求紧扣人物事迹。同时,必须有“告白祖国”内容。立意鲜明、积极健康、富有感染力;画面清晰、曝光准确、镜头稳定;格式:MP4,时长不超过1分钟,大小20Mb以内,画面尽量以竖屏为主。
3.报名表和参选人事迹材料需经学院核实,于2020年6月28日
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059457@lixin.edu.cn。邮件标题统一为:**学院+“学生姓名”事迹材料。
四、校内及后续市级评选方式
(一)校内遴选
根据收取材料情况,进行校级层面的遴选,择优推荐不超过2名(市级申报数量要求)。
(二)市级评审
1.本次评选采用专家评审和群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分推荐、初评、终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7月2日):各高校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控程序、遵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第二阶段(7月3日——7月5日):报名截止后,对所有参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初评,确定2018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候选人20名。
第三阶段(7月6日——7月9日):组织专家终评,确定年度人物及提名奖建议名单并公示。推荐参评“最美大学生”和第十五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
2.奖励表彰。择期对大学生年度人物及提名奖获得者授予证书、奖杯。
3.宣传。通过网络平台对2019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进行宣传。上海教育电视台将制作大学生年度人物专辑进行宣传报道,同时通过社会媒体广泛宣传大学生年度人物事迹。
附件:2019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第十五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
党委学工部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