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主要用于贷款学生证明学费和住宿费金额,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我校经济困难的外地学生能顺利办理助学贷款,此次办理将采用无接触形式进行,现将办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条件
1、未在我校办理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2、符合当地办理生源地贷款要求;
3、和户籍所在地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后,确实需要学校开具证明的学生。
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办理流程
1、学生和户籍所在地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后,如确实需要学校开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的,由即日起可自行填写附件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证明中个人信息以及学费、住宿费信息请确认无误后再填写。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确认材料准确无误后,统一打印盖章,并发送证明电子版至各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发送至学生本人手中。
三、需要注意的事项
1、鉴于现阶段生源地贷款已在全国铺开,非上海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建议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2、由于生源地贷款每年办理一次,以往办理的学生则将必须利用暑假时间到户籍所在地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2020年生源地贷款申请手续。学生可至http://www.csls.cdb.com.cn,查询相关生源地贷款办理具体信息。(如今年政策有变动,会另行通知)
3、联系人:缪园园 联系电话:33935419/18817351853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党委武装部
2020年6月2日
附件一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高校鉴定证明
省 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同学(身份证号 ),系我校 级 学院( 系) 专业学生,学制 年。在校学习期间,该生思想积极向上,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现象,学习成绩 优秀 (合格/良好/优秀)。
该生___2020-2021____学年应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现经学校审查,该生在校未申请高校助学贷款,现前往你处申请办理 _2020-2021 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手续。
特此证明。
所读院系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章)
2020年 7月 5日
附件二
汇总名单
学院: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手机号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