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诚信先锋班评选暂行实施细则》(立信会计金融学〔2020〕18号)文件要求,经班集体申请,各学院推荐、材料初审,学生处审核,校学生资助与评优评奖领导小组会议评议,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诚信先锋班予以公示。
2021-2022学年诚信先锋班拟推荐名单汇总表
若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处反映。
公示期: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0日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18021097107
学生处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