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主要用于贷款学生证明学费和住宿费金额,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我校经济困难的外地学生能顺利办理助学贷款,此次办理将采用无接触形式进行,现将办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条件
1、未在我校办理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2、符合当地办理生源地贷款要求;
3、和户籍所在地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后,确实需要学校开具证明的学生。【大部分户籍所在地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不需要提供此项证明】
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办理流程
1、学生和户籍所在地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后,如确实需要学校开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的,由即日起可自行填写附件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证明中个人信息以及学费、住宿费信息请确认无误后再填写。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确认材料准确无误后,统一打印盖章,并发送证明电子版至各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发送至学生本人手中。
三、需要注意的事项
1、鉴于现阶段生源地贷款已在全国铺开,非上海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建议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2、学生可至https://sls.cdb.com.cn/#/查询相关生源地贷款办理具体信息。
3、联系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缪老师 联系电话:33935419/18817351853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党委武装部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