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是负责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促进学校完善治理、提高办学效益、实现学校发展目标。职责如下:
1.根据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实施办法及工作流程。
2.负责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实施对学校处级领导干部及校办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校办企业的年报审计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各类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价、零星维修工程造价审计和重大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
7.负责开展学校内部控制建设评价与监督工作。
8.负责督查审计整改意见落实,推动审计结果应用及审计结果公开。
9.负责对各类委托审计业务进行归口管理,开展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10.开展审计队伍建设和审计人员培训工作。
11.按要求开展审计档案归档和保密工作。
12.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