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立信会计金融人〔2017〕37号)的相关精神,现开展二级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二级学院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与聘任工作。
二、聘任形式
岗位聘用形式分为续聘和竞聘。聘期考核合格可申请续聘现岗位等级;聘期考核合格且符合上一等级岗位聘任条件,可申请竞聘。
三、基本要求和具体条件
参照《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关于开展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立信会计金融人〔2018〕11号)执行。
四、聘任程序
(一)二级学院聘任。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按条件进行申报,二级学院聘用小组按相关程序完成岗位续聘和竞聘工作。竞聘人员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续聘人员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续聘申请表》(见附件1、2)。二级学院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申请一览表》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续聘申请一览表》(见附件3、4)。
(二)二级学院推荐。5月28日前,二级学院将聘任结果通过OA提交人事处;竞续聘申请表提交到人事处师资科(浦东校区行政楼510室)。
(三)学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议。
(四)校长办公会审定。
(五)聘用。
五、聘用期限
本次岗位聘用期限为三年,自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止。
六、其他
1.申请竞聘上一岗位等级的人员,须进校工作满一年以上并符合相关要求。
2.本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任职年限计算到2017年8月31日,相关成果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附件: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