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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进人员办理入职手续相关工作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3-09-13 作者:周磊 点击率:

为推进录用、入职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本年度招聘录用相关文件要求,现对入职手续相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签订三方协议

面向国内应届毕业生办理。校内录用oa审批完成后可至人事科签订三方协议。

二、办理入编手续

校内录用oa审批完成后,由人事处向市教委、人保局报备审批(约4周),该流程办结后,由人事科反馈人员名单至用人单位,准备办理入职手续。

三、入职材料清单

1.相关人事资料: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海外毕业生还需学历认证);

2)有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提供聘书或聘任文件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面A4纸上)。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1:1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复核。

2.3份签字盖章版《新进教学科研人员任务书》(限教研岗位人员)。

3.近期上海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含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胸片,心电图等项目),以校医务室认定为准。

4.提前办理好建行银行卡(储蓄卡,限一类卡,不限地区)。

5.中共党员需提前联系原党组织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通过各地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

组织关系转出操作。

介绍信抬头为:中共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委员会

四、办理时间及安排

时间:每周二、周三(办理入职)

周三下午(签订三方)

地点:浦东行政楼503室

联系人:滕子琪68681361

张泽悠68681361

五、注意事项:

1、提交录用OA前需先完成心理测试。收到反馈结果,并在录用请示报告中说明测评结果。教研岗位心理测试由所在学院自行组织,请有测试需要的学院提前一周周三填写心理测试系统用户信息登记表提交至人事科,交由专业人员录入系统。管理与其他专技岗位心理测试由学校组织安排。

2、为提高入职效率,请学院将入职材料等相关信息提前告知新进教职工,做好准备工作。签订三方协议、办理入职手续需提前2天电话联系确认时间,错峰分批办理。

3、需办理上海市应届毕业生落户的人员,可咨询人才交流中心宋宇老师(68681361),准备好相应申报材料。

入职手续环节提示

人员录用OA请示样本(教研岗位、管理及其他专技岗位)


人事处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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