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协助学院领导组织制订和修订本部门教学计划,协助贯彻执行教学计划,办理教学计划调整手续。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教务工作。
(一)收集各门课程的教学计划,协助学院领导定期检查各门课程的教学进度。
(二)将教务处下发的教学任务表及时送达教学主任,收集各教研室主讲教师申报表,汇总并交教务处。
(三)办理课程调整、变动的工作,根据教务处的调课、停课安排或者教师的申请,及时办理并通知到有关教师。
(四)做好考试的组织安排工作。
(五)做好各类教学档案材料的收集和保存工作。
(六)统计、汇总教师听课情况。
(七)协助学院领导做好教师工作量的汇总统计工作。
(八)协助学院领导广泛征求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协助做好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第三条 处理和填写教学管理有关的报表。将学院各门课程成绩登记表汇总,送达相关部门存档,并协助有关教师做好学生成绩的登录工作。
第四条 做好学院的教材管理工作。协助主管领导和有关教师做好每年春秋两季的教材选用工作,及时将有关材料进行收集、统计。
第五条 按时参加由教务处、评估办等组织的教学活动和其他业务活动。
第六条 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