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院发展需求,建立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用人制度,规范选人用人工作,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上位文件依据
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人才招聘与管理办法》(立信会计金融人〔2016 19 号)
2.《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关于印发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的补充意见的通知》(立信会计金融人〔2018〕10号)
3.其他相关文件。
二、招聘录用程序
1.制定招聘计划
遵从学校规定,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和教学科研需要制定招聘计划。
2.发布招聘公告
待学校发布招聘公告后,学院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学术会议等资源广泛宣传。
3.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确定拟面试人员
应聘人员一般应通过学校招聘系统提交应聘申请,也可投递纸质或电子简历到符合学校规定的地址或邮箱。
人事处对应聘人员初审,转发到学院后,学院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确定拟面试人员,拟面试人员一般不少于岗位数的2倍。
4.学院面试和拟录用
(1)学院成立人才招聘工作小组,教师岗位主要考察候选人的教学、学术能力或综合能力评价。其他岗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沟通协调等能力。
(2)重要人才引进事项,应充分听取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的意见。
(3)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通过OA提交人事处。教师岗位须商定教学科研任务,通过 OA 系统提交录用报告、教学科研任务书等资料。
(4)以上参与面试、招聘的工作人员需主动遵从回避原则。
三、其他
如学校人才引进和招聘相关政策和办法等有变化,以学校的最新政策和办法为准。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