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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08 作者:科研处、学科建设处 点击率:

各单位各(部门):

接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通知,2017年度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要求、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具备较好研究基础、博士学位、副高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7711日以后出生者)的在编青年教师。

二、资助额度和研究期限

自然科学类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额度为5万元。经费预算请按照其管理办法严格编制。各类课题研究期限为2-3年。

今年思想政治类项目仅限思政理论课教师申报,由上海市教委德育处组织初审(我校限报1项,不占限额)。

三、申报方式

申请者需提交申请书一式7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本。申请书可从上海市教委网站下载。请在526日前将材料报送科研处。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于6月底进行正式答辩。

请各单位(部门)在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中广泛动员,鼓励教师积极申报。

其他相关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电话:502138208028;联系人:聂峰,E-mailnief@sfu.edu.cn

科研处

201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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