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2016年度我校教师科研成果统计与奖励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科研成果的类别范围:在编在岗教师的科研论文、专著、译著、编著、教材、决策咨询、专利等科研成果,以及在编在岗教师的学术交流活动信息。
科研成果的时间范围: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二、奖励范围
原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师科研成果的奖励范围和奖励标准,按《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和《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补充意见执行。
原上海金融学院教师科研成果的奖励范围和奖励标准,按《上海金融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执行。
三、时间安排
2017年1月5日:二级单位完成科研成果的统计与初审;
2017年1月6日:二级单位将本单位教师的科研成果报送科研处;
2017年3月5日:学校完成科研成果的审核上报工作;
2017年3月20日前:学校完成科研成果的评审和奖励工作。
四、联系人
联系人:科研处高瑞卿叶晓岚电话:68683913
附件
1.《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立信科〔2011〕165号】)
2.《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补充意见》(【立信科〔2014〕133号】)
3.《上海金融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沪金院发〔2014〕32号】
4.《科研成果统计表》
5.《学术交流情况统计表》
附件可在OA系统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