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曙光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定于6月12日至18日对2016年度“曙光计划”项目拟申报人员进行网上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6月18日前向学校纪委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并签署真实姓名。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须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接受意见地址:学校行政楼609室,电话:50218636。
序号 |
项目名称 |
学科 |
姓名 |
部门 |
1 |
关于餐饮模式创新对居民健康影响的研究 |
经济学 |
何晓波 |
经贸学院 |
2 |
上海街道办事处改革成效研究 |
管理学 |
杨秋菊 |
财税学院 |
上海金融学院科研处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