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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水平科研成果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3 作者:科研处、学科建设处 点击率:

各单位(部门):

  为更好了解学校科学研究整体水平,全面开展学校科研绩效综合评价工作,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水平科研成果确认工作。二级教研单位待确认的成果明细已通过OA站内信发送至各单位科研秘书,职能部门教师成果明细确认表已通过OA站内信发送成果作者,请各单位(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教师及时确认。本次成果确认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确认成果类型与范围

  (一)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含当年立项和结项项目,项目负责人为我校教师。

  (二)委托项目,含当年立项和结项项目,负责人为我校教师。

  (三)C级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第一通讯作者)为我校教师,同一成果我校多个作者,确认次序第一作者优先。

  (四)C级以上学术专著和学术性译著,第一作者为我校教师。

  (五)省部级以上采纳或批示的决策咨询成果,第一作者为我校教师。

  (六)省部级以上科研获奖和其他重要专业行业奖,第一作者为我校教师。

  (七)D级以上职务科技成果,我校为第一权利人。

  (八)C级以上标准制定,我校为牵头或者参与单位。

  (九)新增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

  以上各类成果级别、作者排名等要求按照《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术成果认定办法(非学术期刊论文类)》(立信会计金融科【2023】2号)及《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术成果认定办法(学术期刊类)》(立信会计金融科【2022】10号)执行。

  二、成果用途类型

  成果按用途分为高原学科建设任务的成果、序伦财经文库校内资助的成果、纳入绩效范围的成果。对于常任轨、特聘教授等与学校单独签订合同任务的在编在岗教师,聘期未结束的,成果暂不纳入绩效范围;聘期结束的,完成聘期任务之外的成果,纳入绩效范围。

  三、遗漏增补方法

  若发现属于本次成果确认范围且未在明细中列出的成果,请在科研管理系统中补录,同时填报《2023年度科研成果确认增补表》。二级教研单位对补录成果完成机构审核,职能部门教师补录成果由科研处直接审核。

  四、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二级教研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教师于6月20日前将签字确认好的《2023年度科研成果确认表》(已通过OA站内信发送)、《2023年度科研成果确认增补表》(见附件1,如有确认范围增补成果填报)Excel版和签字盖章PDF扫描版发送邮箱:chenguang@lixin.edu.cn。

  联系人:陈光18021098151高瑞卿68683913

  办公地点:上川路校区行政楼501室

  科研处、学科建设处

  2024年6月13日

  附件:《2023年度科研成果确认增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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