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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科研优秀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2 作者:科研处、学科建设处 点击率: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教师投身科学研究,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科研优秀奖评选办法》,现启动2022年度校“科研优秀奖”的申报工作。请各学院(部门)广泛通知,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师德高尚,潜心治学,2022年度在创新学术研究、推进学科建设、服务国家和地方重大需求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在编在岗教师。

  申报成果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二、奖项设置

  科研优秀奖分为科研明星奖和科研新星奖两类,奖励名额各设5名。其中,担任学校职能部门和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党政领导职务的教师获奖者不超过2名,科研为主型教师获奖者不超过3名。

  三、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申请人应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恪守诚信,崇教厚德,为人师表。评选年度的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为“优秀”。

  2.年龄要求:科研明星奖申报人当年应为40周岁以上,科研新星奖申报人当年应为40周岁以下(含)。

  3.成果条件:申请人的2022年度成果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立项国家级科研项目(主持人,不含转入项目);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项(排名第一且三等奖及以上);

  (3)发表A+级英文学术论文或A1级及以上中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

  (4)获得A1级及以上单篇决策咨询成果(第一完成人);

  (5)出版A级著作(独著或第一作者);

  (6)立项横向课题,当年到账金额单项100万元及以上或多项累计200万元及以上。

  以上项目和成果均需以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人请按要求认真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科研优秀奖申报表》(附件1),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交至二级学院(部门)。

  2.各二级学院(部门)按文件要求审核盖章后,填写《二级学院(部门)申报汇总表》(附件2)统一报送科研处,报送材料如下:

  纸质版:本学院(部门)盖章版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盖章版申报人申报表一式一份。

  电子版:二级学院(部门)申报汇总表盖章扫描版(命名“科研优秀奖汇总表+二级学院(部门)”,PDF版本);学院(部门)教师申报表统一打包(命名“科研优秀奖申报表+二级学院(部门)”,PDF版本(有学院部门盖章),word版(无学院部门盖章,另行打包)。

  3.报送时间及要求

  报送时间:2023年9月26日16:00前。

  报送方式:纸质版材料经二级学院盖章后送至上川路校区行政楼501;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henguang@lixin.edu.cn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光

  联系方式:18021098151

科研处、学科建设处

  2023年9月22日


  附件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科研优秀奖申报表》

  附件2:《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科研优秀奖汇总表》

  附件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科研优秀奖评选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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