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台管理 | 校园网主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3 作者:科研处、学科建设处 点击率: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上海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沪委宣 〔2023〕149号)文件精神,上海市第十六届(2020-2021)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已启动。为做好本届评奖申报工作,现将本届评奖的基本情况及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面向党的创新理论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设立的市级奖项,每两年开展一届评选表彰,由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组织实施。评奖工作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坚持科学设定标准、严格把握程序,切实保证评奖结果的质量和水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自觉维护评奖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坚持鼓励创新、支持原创,持续推动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二、评选范围

  本校在编及离退休作者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出版或发表的著作(含专著、编著、工具书、古籍整理、图集、年鉴等)、论文。

三、奖项设置

  本届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表彰名额为500项,其中学术贡献奖不超过4项,学术新锐奖不超过20项。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和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的具体奖项额度根据两类奖项进入复审的比例综合考虑确定。学术贡献奖、学术新锐奖不分奖励等级。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四、申报办法和要求

  本届评奖学校配额待定。每位申报者在本届评奖中的申报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项且须分布在不同奖项类别内。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本市设立的其他市级奖项的成果,不得申报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和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

  本届评奖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期为2023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29日。申报者应在申报期内登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网(网址为http://pj.sssa.org.cn)完成申报,申报截止后不再接受申报和修改。

  各类奖项的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学术贡献奖

  学术贡献奖用于表彰对学科建设、学术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学者,其代表性成果应为新中国成立以来(1949年10月1日起)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原创性研究成果。学术贡献奖采取单位提名推荐或专家联合提名推荐的申报方式,被推荐者应为本校在编及离退休学者。

  学术贡献奖的推荐人(3名该学科领域正高职称专家)负责在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网完成《学术贡献奖推荐表》的网上填写。

  本奖项参照《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数据代码表》(附件1)的学科分类,由推荐人根据被推荐者的代表作情况选择确定。

  (二)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

  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用于表彰对深化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研究、学理化阐释有较大贡献的研究成果。本校在编及离退休作者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相关研究成果,均可申报。

  署名为“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的成果,且由该中心秘书处统一推荐申报的,不计入执笔人本人的申报额度。

  申报者必须是成果作者,集体成果必须由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如第一主编、第一作者因故无法申报,则需出具书面委托证明,改由其他主编、作者申报。评奖成果分为著作、论文两大类,其他形式的成果由申报者自行归入上述两类。

  本奖项按照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研究领域进行申报,具体由申报者自行选择确定。

  申报者需通过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网填报、上传以下材料:(1)《申报表》;(2)《评审表》;(3)申报成果及相关辅助材料(获奖、转载引用等反响材料)的PDF电子文档。

  (三)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

  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用于表彰对哲学社会科学相关领域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有一定价值,对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有较大贡献的研究成果。本校在编及离退休作者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相关研究成果,均可申报。

  申报者应申报本人有代表性的学术成果。申报者必须是成果作者;集体成果必须由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如第一主编、第一作者因故无法申报,则需出具书面委托证明,改由其他主编、作者申报。评奖成果分为著作、论文两大类,其他形式的成果由申报者自行归入上述两类。

  本奖项参照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数据代码表》(附件1)的学科分类进行申报,具体由申报者自行选择确定。

  申报者需通过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网填报、上传以下材料:(1)《申报表》;(2)《评审表》;(3)成果及相关辅助材料(获奖、转载引用等反响材料)的PDF电子文档。

五、申报时间安排及纸质材料提交

  完成网上填报后打印《申报表》及《评审表》(学术贡献奖仅需打印《推荐表》)各一式3份、成果及相关辅助材料(原件)1份,提交至各学院科研秘书,各学院于2023年6月2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连同《上海市第十六届哲社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1)提交至上川路校区行政楼501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lixin.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注意事项

  (一)凡未在网上在线登录提交申报材料者一律不接受书面材料;在网上登录的内容必须与书面材料一致,否则将会影响评审结果。已登录而未及时提交书面材料者,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二)申报者应仔细阅读《网上申报须知》(附件3),按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填写,申报截止后不再接受申报和修改。

  (三)本次评奖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较紧,希望各相关二级单位积极配合,及时认真做好评奖的动员和组织工作。

七、联系方式

  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科研处。

  联系人:张海瑞 联系电话:18021097251

  科研处

  2025年5月13日


附件1: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数据代码表

附件2:上海市第十六届哲社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附件3:网上申报须知

相关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