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和教育部关于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以及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高校思政工作有关要求,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决定,从2023年度起在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中设立“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以下简称“哲社专项”),属于与“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并列的科研类项目。
2023年度“哲社专项”设立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研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伟大建党精神”研究三个类别。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规定,为做好2023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申报人可以重点选择《2023年度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选题指南》(见附件1)中的项目名称进行申报,也可以根据自拟项目名称进行申报。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三年。
(一)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研究
围绕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内涵式发展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
(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围绕推动高校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高辅导员工作能力和水平等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
(三)“伟大建党精神”研究
围绕中国共产党“伟大建党精神”开展理论和教育教学实践研究。研究经费自筹(限非财政性资金)。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须是申请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
(三)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请人不能在同一年度同时申报其他类别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有在研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不得申请“哲社专项”。
(五)不得以本人或项目组已获得过资助的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我校限额8项,其中“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研究”3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3项、“伟大建党精神”研究2项。学校将严把质量关,组织校外专家匿名评审,择优推荐。
(一)申报材料填写
申请人需填写《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以下简称“申报书”“论证活页”)(见附件2、3)和《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4)。申报书和论证活页须分别建文件夹,“申报书”文件夹中的文档应以“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申请人-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命名,“论证活页”文件夹中的文档应以“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命名。汇总表以申报人姓名命名。
(二)材料审核
各学院、部门负责上报项目的限制条件审核,严把项目质量。
(三)材料提交
1.电子材料提交
各学院学科秘书汇集本学院项目材料统一打包发送指定邮箱。各部门拟申报教师材料直接打包发送邮箱。邮箱:20059444@lixin.edu.cn。电子材料校内发送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12:00。
2.纸质材料提交
因疫情等原因,纸质材料要求和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四、项目经费预算
“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研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两类项目的经费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经费使用管理按照市级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相关经费管理办法执行。间接费用的金额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所有项目实际经费以评审核定金额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冠荣地址:浦东校区行政楼501
联系电话:50213820 18021097253
科研处、学科建设处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