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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大学建设项目 (学科建设类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6 作者:科研处、学科建设处 点击率:

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高地大”项目建设方案,贯彻落实《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大学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立信会计金融规〔2019〕8号)、《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大学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立信会计金融规〔2019〕10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学校学科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启动2021年“高地大”建设项目(学科建设类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各二级学院:会计学院、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国际经贸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统计与数学学院、信息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保险学院、法学院、金融科技学院、人文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

2.上海高校智库:上海高校智库——浦东(智库)研究院(薄海豹)、上海高校智库——上海金融科技研究中心(顾晓敏)。

3.研究院:立信会计与资本市场高级研究院(李真)、高等金融研究院(侯文轩)、数据科学交叉研究院(石磊)。

请各单位(部门)重视绩效考核工作,认真填写相关内容。

二、考核要求

各分项目负责人根据2021年绩效完成情况,填写并提交《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大学”建设项目绩效考核表(学科建设类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结合《“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试点”项目任务书(学科建设)(2021年度)》中确定的建设任务和考核指标,如实填写绩效成果。提交的绩效成果应符合唯一性要求,并与本项目建设任务直接相关,绩效成果不得跨项目重复使用。绩效成果单独填写附件2,并提供支撑材料。

2.绩效考核表中的自评报告应包含以下5个核心部分:项目概况、年度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年度建设资金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改进措施及2022年工作计划等内容。详见模板要求。

3.凝练本年度学科建设的特色与亮点,报送1-2个典型案例。每个案例不超过2500字。

4.绩效成果时间范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23日。

三、时间安排与材料报送

各项目负责人根据考核指标和通知要求,全面梳理分项目绩效成果,向科研处、学科建设处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大学”建设项目绩效考核表(学科建设类项目)》(附件1)(负责人签字,纸质版一式6份,A4正反打印,电子版一份,以“绩效考核表+单位(部门)+负责人”命名)。

2.《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大学”建设项目(学科建设类项目)年度绩效成果数据表》(附件2)及支撑材料(负责人签字,纸质版一式1份,A4正反打印,电子版一份,以“绩效成果数据表+单位(部门)+负责人”命名)。

3. 12月底,学科建设处将组织专家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请各位负责人参加现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12月24日(周五)16:00前,按照通知要求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浦东校区行政楼306A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kjsc@lixin.edu.cn。

联系人:朱颖隽18021098573

李露茜18021097992

科研处、学科建设处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

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大学”建设项目绩效考核表(学科建设类项目)》

2.《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大学”建设项目(学科建设类项目)年度绩效成果数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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