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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1 作者:科研处、学科建设处 点击率:


各二级学院(研究机构):

为推进本市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培养造就一批青年骨干教师,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倡议并出资设立了“晨光计划”项目,支持上海高校青年科研骨干开展科学研究。项目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实施。

为做好2021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911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项目介绍

1.项目分社会科学研究和自然科学研究两大类。社会科学研究每项资助2万元,自然科学研究每项资助6万元。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236个月。

2.今年继续设立“艺术学”专项,实行单列答辩的评审方式,用于鼓励艺术类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具有文化积累价值的作品集、专著、音像制品成果等。

3.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为4名。

三、申报流程

1.各学院按有关要求积极组织项目申报,科研处、学科建设处组织评审、公示后上报上海市教委。

2.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在12月中旬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会议评审由项目申请者本人进行陈述和答辩,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四、校内申报方式

1)申报人填写《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发学院秘书。项目预算间接经费请做足30%。文件名“申报人姓名+申报题目”。

2)各学院秘书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填写《2021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11181600日前将申报书和汇总表交至科研处。纸制材料申报书一式6份,汇总表一式1份,电子版发至邮箱20059444@lixin.edu.cn。邮件名“2021年度晨光计划项目+学院”。逾期不予申报。

3)联系人:臧冠荣

地点:浦东校区行政楼501

电话:50213820

科研处、学科建设处

20211110

附件1: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加2:2021年度晨光计划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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