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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5 作者:科研处、学科建设处 点击率:

各部门、各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上海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沪委宣[2021]485号)文件精神,上海市第十五届(2018-2019)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已启动。为做好本届评奖申报工作,现将本届评奖的基本情况及我校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中共上海市委领导下开展的本市哲学社会科学最高奖项。获奖成果必须体现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理论联系实际,在理论研究上有创新,在学术研究上有创见,在学科建设上有建树,在现实生活中有意义,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

优秀成果评选重点支持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研究,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的优秀成果,重点支持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研究的优秀成果,以及关于我国和上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重大问题研究的优秀成果。

二、评选范围

凡本市学术单位在编及退休的作者在规定时间内产生的研究成果,包括著作(专著、编著)、工具书、古籍整理、图集、年鉴、论文等。

学术贡献奖:其代表性成果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1949101日起)公开发表、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原创性研究成果。

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本市学术单位在编及退休的作者在201811日至20191231日期间,围绕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研究阐释,且首次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均可申请评奖。

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本市学术单位在编及退休的作者在201811日至20191231日期间,首次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著作、工具书、古籍整理、图集、年鉴、论文等,均可申请评奖。

各奖项类别的具体范围和申报要求详见《关于开展上海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附件1)。

三、奖项设置

本届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奖项名额为150项, 设学术贡献奖、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3个奖项类别。其中,学术贡献奖设3-4项,不分奖励等次;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30项左右;其余奖项为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均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两个奖励等次,对于特别优秀且有重大学术影响的成果可授予特等奖。

四、奖金额度

各奖项奖金额度为:学术贡献奖,20万元/项;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著作类特等奖5万元/项、 论文类特等奖3万元/项,著作类一等奖3万元/项、论文类一等奖1万元/项,著作类二等奖1万元/项、论文类二等奖0.5万元/项。

五、申报办法和要求

本届评奖学校配额5项。每位申报者在本届评奖中的申报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项且须分布在不同奖项类别内。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者应在申报期内登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网(网址为http://pj.sssa.org.cn)完成申报,按要求打印有关申报表及评审表。《申报表》《评审表》各一式3份、成果及相关辅助材料(原件)1份交至浦东小区行政楼501

本届评奖实行网上申报,校内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1111600,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注意事项

(一)凡未在网上在线登录提交申报材料者一律不接受书面材料;在网上登录的内容必须与书面材料一致,否则将会影响评审结果。已登录而未及时提交书面材料者,取消申报资格。

(二)申报者应仔细阅读《网上申报须知》,按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填写,申报截止后不再接受申报和修改。

(三)本次评奖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较紧,希望各相关二级单位积极配合,及时认真做好评奖的动员和组织工作。

七、联系方式

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

联系人:蒋竞莹联系电话:50213820

市评奖办:联系人:赵丹丹联系电话:5306815453062500

科研处、学科建设处

20201015


附件1:关于开展上海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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