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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财政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6 作者:科研处、学科建设处 点击率:

各二级单位(部门):


接《关于2021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财政专项课题公开招标的通知》,2021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财政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目录及要求

详 见 上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发 展 研 究 中 心 招 标 公 告。

http://www.fzzx.sh.gov.cn/zxkt_zbtz/20210914/18b24de6e4834d3598bbaa125f6289b2.html

填报指南:见附件。

二、投标程序

1.申报方式: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fzzx.sh.gov.cn——“项目申报栏目——“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申报。

2.申报步骤:(1)申请人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2)申请人填写提交申报材料;(3)申请人所在单位完成网上审核。

3.课题指南获取: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和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查阅《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财政专项课题指南》。

4.在线填写要求:申请人填表前应仔细阅读课题指南和填表说明;申报材料填写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其中《课题研究大纲》部分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成员的姓名和单位,字数限5000字,图表不超过规定尺寸。

5.网上申报受理日期:2021916日至927日。

三、评标程序

1.申报受理后,由招标单位组织进行两轮评审。

2.中标结果将于202110月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fzzx.sh.gov.cn)和上海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sh.gov.cn)公布。

四、进度要求

1.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自接到《课题立项通知书》起15日内,须填报《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提交详细研究提纲和具体实施计划。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后,应及时组织开题会。

2.研究中期,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须向招标单位提交中期研究成果,形成阶段性成果专报,并组织专家对中期研究成果进行讨论。

3.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原则上12月底前应完成课题研究,并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结题指导。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网上评审验收。验收合格的课题,须向招标单位提交正式研究报告及成果摘要。

4.研究期间,招标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或个人作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四、经费资助

每项资助人民币5万元。

其他相关事宜请与科研处、学科建设处联系。

联系人:朱颖隽电话:18901782930



科研处、学科建设处

2021916


附件:2021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财政专项课题课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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