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2021年度教育部哲社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要求,有意向申报的项目需提供所在二级学院推荐意见(详见申报书第四部分),由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出具意见、盖章,党政领导双签后,于2021年8月21前通过OA提交科研处(OA内容包括学院推荐意见+项目申请书)。未提交二级学院推荐意见的项目为无效申请,请科研秘书务必转发学院教师知悉。
科研处、学科建设处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