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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2 作者:科研处、学科建设处 点击率: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1125号)要求,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按照《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4号)规定,后期资助项目是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加强基础研究,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

2021年度后期资助项目拟立项100项,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主要资助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主要资助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电子版(或其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3)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167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在全市6项限额范围内报送教育部社科司。

2.本次项目采取网络平台在线申报,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 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详情可在主页上一并查询。

3.2021816日起申报系统平台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先根据《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1)提前准备填写内容,待系统开放后,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报。。

4.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经学校审核通过,在线生成并打印《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4份),于823日(星期一)1200前将签字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浦东校区行政楼501),逾期不予受理。

5.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在资助限额内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并根据学校规定按照项目总额的30%比例做足间接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联系人:蒋竞莹联系电话:18021098693

附件1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供参考,在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后自动生成)

附件2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科研处、学科建设处

202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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