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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3-2024 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1 作者: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学生学业过程管理,督促和帮助学生按时完成学业,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专科学生学业预警实施细则》(立信会计金融教〔2020〕25号)(附件1),学校拟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预警名单初核:教务处在3月20日下发《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待审核名单》(附件2)(以下简称“待审核名单”)至各二级学院,二级学院进行初审,并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业预警审批单》(附件3)(以下简称“审批单”)。此次预警,所对应的成绩范围为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因学业预警涉及学生的试读甚至退学事宜,请各学院严谨审核预警名单。

  二、预警名单复审:3月29日16点前, 各二级学院将以下材料:学院初审后的待审核名单一份(填写审核是否通过及原因)和审批单(一式三份),电子版(jwcxjk@lixin.edu.cn)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浦东校区实验中心221室)复审。教务处和学生处复审通过盖章后,将审批单发还给各二级学院存档。

  三、通知预警学生及家长:二级学院于4月8日16点前:1.依据复审后的预警名单,填写一式两份《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业预警告知单》(附件4)(以下简称“告知单”),需被预警学生本人签收,被预警学生和二级学院各留存一份;2.安排专人电话告知被预警学生的家长,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业预警家长通知记录表》(附件5)。

  四、制定预警学生学习帮扶计划:二级学院安排专人与被预警学生进行谈话,了解分析学生学习的问题与原因,并进行针对性学业指导,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业预警学习帮扶谈话记录表》(附件6)。

  五、红色预警学生家长面谈:因红色预警可能导致学生退学,二级学院需安排专人,在4月15日前通知家长来校,就红色预警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面谈;若家长来校不便,则进行视频或语音沟通。面谈/电话沟通后,整理书面记录,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红色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附件7),记录确切时间、地点及谈话内容,经家长确认、签字(若为电话沟通,可由谈话教师代签)后存档。

  六、各二级学院需做好学业预警相关文件的归档保存工作,包括:《学业预警审批单》、《学业预警告知单》、《学业预警家长通知记录表》、《学业预警学习帮扶谈话记录表》、《红色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和学生成绩单等材料,以备后续开展工作时核查。

  联系人: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钱轶平

  办公室:上川路校区实验中心221室

  电话:68681596

  教务处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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