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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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5 作者:教务处

各学院、全体同学: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深入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扎实做好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备赛工作,现正式启动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选拔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赛道设置

选拔赛设高教主赛道(含国际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三、高教主赛道

(一)参赛项目类型

1.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0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须为我校。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研究生组均设置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

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本科生组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31日及以后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31日前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研究生组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31日及以后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31日前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0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和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五、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须为我校,参赛团队须在教育部大赛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

4.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5.已获往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赛以上(含校级赛)银奖及以上等第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选拔赛。

六、选拔赛赛程安排

1.选拔赛初赛:6月上旬,确定进入复赛的项目。初赛采取网评形式,组织校外专家结合项目参赛报名表、商业计划书和路演PPT等材料对初赛报名项目进行全面评审打分,根据项目得分成绩高低排名,确定并公示晋级复赛的项目名单。

2.选拔赛复赛:6月上旬,确定进入决赛的项目。复赛采取路演答辩形式,根据赛道规则和评分要求,组织校外专家对路演项目进行全面评审打分,根据项目得分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晋级决赛项目、铜奖和优胜奖。

3.选拔赛决赛:6月中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阶段赛程具体赛事时间将在选拔赛QQ通知群提前发布,报名参赛团队留意关注。

七、参赛方式与材料提交

1.报名方式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在服务网“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微信公众号可进行赛事咨询。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报名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学生报名参赛应在系统需提交商业计划书等项目材料。所有报名参加选拔赛的项目必须完成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申报成功后方可参赛。

学生人数超过900人以上的学院,参赛项目数量超过学校下达报名指标任务要求50%但不足100%的,若无项目晋级决赛,可以保障2个选拔赛决赛名额;学生人数900人(含900)以下的学院,参赛项目数量超过学校下达报名指标任务要求100%的,若无项目晋级决赛,可以保障1个选拔赛决赛名额。具体项目由学院确认推荐。凡是没有完成学校下达报名指标任务的学院,一律不分配复赛晋级名额。

2.选拔赛初赛材料提交

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收齐报名参赛项目的选拔赛报名表、商业计划书、路演PPT以上电子稿以学院为单位(用“学院名称+选拔赛参赛项目”命名)发送至邮箱1023330633@qq.com不接收学生个人邮件。选拔赛初赛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53124:00时。

鼓励全校师生积极参与,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赛事进程和各阶段赛程结果将通过智创部落微信公众号、立信创新创业发展联盟微信公众号和2023年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QQ通知群(群号:398428491)公布,请报名参赛团队关注留意。

八、其他要求

已经入驻上川路校区、文翔路校区创业园区的所有项目,以及2022年、2023年国家及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的团队必须申报参加选拔赛。

附件:附件1 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选拔赛报名表

附件2 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各二级学院申报项目数量分配表

教务处

202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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