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2023年3月批次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7 作者: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为做好2023年3月批次的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如期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二级学院初审阶段(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14日)

  各二级学院对教务系统中2023年3月批次的毕业及学位审核批次名单进行核实,若发现名单错误或变动须及时联系教务处学籍科。教务系统里只有一个批次名称:2023年3月批次,其中包含3个类别学生,分别是:延期在校修读学生、已毕业学生待授予学位、未超期结业转毕业学生(需申请)。

  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立信会计金融学位〔2021〕16号)规定的流程对学生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学籍科,要求提交的初审结果与教务系统中审核结果一致。

  毕业及学位审核结果及有关材料(附件1-4)最晚提交日期:2023年3月14日下午16:00前。联系人:陶老师、钱老师。所有电子版材料都发送到学籍科邮箱:jwcxjk@lixin.edu.cn。

  二、教务处复审阶段(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17日)

  教务处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及《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各学院报送的毕业及学位初审结果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经教务处部门会议同意后上报市教委申请打印毕业证书。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在3月21日前,教务处将建议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等学位评审材料提交校学位办。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教务处提交的拟授予、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进行审定,具体时间安排由校学位办另行通知。

  四、毕业及学位证书发放安排

  对于通过毕业审定的学生,2023年3月下旬,教务处将毕业证书、成绩单等原件材料发放至各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在确认学生办理完全部离校手续后给学生发放证书,并做好证书签收工作。通过学位审定的学生,学位证书、学位授予通知书将于学校学位会会议后尽快安排发放。

  毕业生在拿到毕业和学位证书后,可在离校前(数字校园帐号注销前),登陆学业证明材料自助办理系统下载电子版的中英文成绩单、学位学历证书翻译件等材料并保存,具体操作见《学业证明材料自助下载操作说明—学生版》(附件5)。

  六、辅修学生毕业及学位审核工作

  辅修学生毕业及学位审核工作安排,参照上述工作时间同步进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附件:

  1、2023年3月批次XXXX学院毕业审核初审结果统计及各类名单

  2、2023年3月批次XXXX学院学位审核初审结果统计及各类名单

  3、2023年3月批次XXXX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决议

  4、毕业生学业证明材料自助下载操作说明—学生版

  教务处

  2023年3月7日

分享到:
相关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