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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成绩录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3 作者:教务处

课程成绩规范管理是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为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记载规范、录入正确、报送及时,现就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管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考核成绩录入要求

1.课程考核成绩一般包括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两个部分,任课教师须在教务系统录入学生的过程化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总评成绩由系统自动计算生成,平时成绩过程化管理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1

2.课程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录,课程平时成绩考核要求请参照《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课程平时成绩评定管理办法(修订)》及《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3.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核后七日内(含节假日)在教务系统完成考核成绩录入工作。本学期长学段课程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62424点整。本学期短学段课程中涉及毕业班的课程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7516点整,不涉及毕业班学生的课程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7824点整。

4 .任课教师应如实记载学生的成绩,不得随意应学生要求修改成绩,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二 网上成绩录入注意事项

1对于期末缺考与缓考的学生,如课程考核包括平时成绩的,任课教师必须将平时成绩录入教务系统,缺考的学生请任课教师在录入期末成绩时选择缺考,缓考的学生系统里已设定为缓考状态。

2.代课教师、外聘教师的成绩录入如有问题,由课程开设学院教学办公室协助解决。

3.对于错录、漏录成绩的教师,请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生课程成绩修改登记表》(以下简称《成绩修改登记表》);更正试卷卷面成绩的教师,请将试卷复印件作为附件附上;更正平时成绩的教师,请提供更改平时成绩的相关证明。《成绩修改登记表》最晚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交至教务处审核,逾期教务处不再受理教务系统成绩更正或添加业务;在修改教务系统课程成绩的同时,请学院做好存档成绩的更正工作。

三 成绩单存档要求

成绩登记表必须有任课教师和所在教研室主任签字,各学院应在本学期结束前汇总所有考核课程的《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期末总评成绩登记表》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金融学院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并送校档案馆存档。

附件1平时成绩过程化管理具体操作流程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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