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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微专业招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0 作者:教务处

以微知著,蓄力复合型人才培养

各位同学:

为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能力,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即日起启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微专业招生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简介

微专业是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使学生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素养,提高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提升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增强学生的创造力和竞争力。

二、招生专业

本次共计六个微专业开始招生。它们的开设学院和名称分别是:

信息管理学院:大数据技术微专业

统计与数学学院:大数据分析微专业

金融学院:金融理财微专业

金融科技学院:量化投资微专业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税收学(税务师方向)微专业

会计学院:智能财务与会计微专业

三、报名条件

在籍在校、学有余力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根据个人兴趣修读1-2个微专业。具体报名条件以各微专业的招生简章为准。

三、培养模式

1.原则上,微专业采取单独编班形式组织教学,教学一般安排在公共选修课时段或双休日等业余时间。

2.微专业的教学方式、考核方式由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确定。微专业课程成绩单列成绩单,计入学生学业档案。微专业课程成绩不纳入学生主修专业平均学分绩点计算,不影响评奖评优、主修专业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

3.微专业采用学分制管理。修读微专业的学生,在籍期间按要求修满选定微专业全部学分的,考核合格,准予结业,学校为其颁发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微专业结业证书。微专业结业证书不具备学历、学位证书效力。

4.修读微专业的学生,在籍期间按要求修满选定微专业中8学分及以上,但未获得全部微专业课程学分的,经学生申请,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可认定为主修专业的跨学科跨专业选修课学分(不得与主修专业的专业必修、专业选修课程重复)或通识自由选修课学分。取得微专业结业证书后,所获微专业课程学分不可重复认定为主修专业学分。

5.微专业注册参照《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注册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因学业情况变化等,学生可向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正式退出微专业。

四、学费

微专业根据学生所选课程按学分收费,收费标准与办法按照《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全日制专业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五、报名与录取

满足微专业招生条件的学生,根据各微专业招生简章要求向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二级学院根据报名条件和学生遴选办法确定招收对象。

报名方式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

大数据技术微专业招生简章

大数据分析微专业招生简章

金融理财微专业招生简章

量化投资微专业招生简章

税收学(税务师方向)微专业招生简章

智能财务与会计微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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