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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1 作者: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各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立信金融教〔202311号)文件精神,学校开展2024年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1.中期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对象:2024年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附件1

2.中期检查要求

按照《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第六条“项目中期检查”要求执行。(附件2

二、中期检查提交材料

本次中期检查主要围绕报告项目计划执行情况、项目研究进展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提供中期成果。具体材料如下:

1.中期检查表一份。

2.中期成果一份。创新训练项目须提交已正式发表的论文或论文录用通知单(包含论文原文),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提交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受理通知。

创业训练项目除须提交已正式发表的论文或论文录用通知单(包含论文原文),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提交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受理通知,还应提交商业计划书初稿;创业实践项目须提交公司注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商业计划书初稿。

三、中期检查评审方式

1.创新训练项目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智能管理系统”(https://cxcy.lixin.edu.cn/)(以下简称“系统”)及纸质材料进行评审。

2.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除上述材料评审外,还需进行中期检查路演。路演人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担任,PPT不超过6张,限时5分钟,重点报告项目计划执行情况、项目研究进展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四、中期检查时间安排

1.项目负责人于2024628日前登录系统填写中期检查表,上传中期成果。

2.项目指导教师于2024630日前登录系统,完成中期检查审核。

3.系统材料审核通过后,按照中期检查纸质材料要求(附件3)提交纸质材料。202475日前,浦东校区交至文博楼创业园区112室,松江校区交至序伦大楼304室,逾期不收。

4.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于202477日进行中期检查路演,具体安排请关注学校、教务处主页、创智部落公众号及QQ群的通知。

五、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各项目指导教师要及时督促和指导学生认真作好相关准备。

2.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及纸质材料提交的项目团队,不予参加中期检查。

3.各项目团队要精心准备材料与路演。如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工作无明显进展的、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的,须更换项目负责人,以保证项目后续阶段顺利实施。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须限期整改。

附件:1.2024年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汇总表

2.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纸质材料要求

教务处

2024 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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