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立信金融教〔2023〕11号)文件精神,学校开展2024年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1.中期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对象:2024年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附件1)
2.中期检查要求
按照《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第六条“项目中期检查”要求执行。(附件2)
二、中期检查提交材料
本次中期检查主要围绕报告项目计划执行情况、项目研究进展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提供中期成果。具体材料如下:
1.中期检查表一份。
2.中期成果一份。创新训练项目须提交已正式发表的论文或论文录用通知单(包含论文原文),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提交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受理通知。
创业训练项目除须提交已正式发表的论文或论文录用通知单(包含论文原文),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提交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受理通知,还应提交商业计划书初稿;创业实践项目须提交公司注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商业计划书初稿。
三、中期检查评审方式
1.创新训练项目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智能管理系统”(https://cxcy.lixin.edu.cn/)(以下简称“系统”)及纸质材料进行评审。
2.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除上述材料评审外,还需进行中期检查路演。路演人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担任,PPT不超过6张,限时5分钟,重点报告项目计划执行情况、项目研究进展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四、中期检查时间安排
1.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6月28日前登录系统填写中期检查表,上传中期成果。
2.项目指导教师于2024年6月30日前登录系统,完成中期检查审核。
3.系统材料审核通过后,按照中期检查纸质材料要求(附件3)提交纸质材料。2024年7月5日前,浦东校区交至文博楼创业园区112室,松江校区交至序伦大楼304室,逾期不收。
4.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于2024年7月7日进行中期检查路演,具体安排请关注学校、教务处主页、创智部落公众号及QQ群的通知。
五、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各项目指导教师要及时督促和指导学生认真作好相关准备。
2.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及纸质材料提交的项目团队,不予参加中期检查。
3.各项目团队要精心准备材料与路演。如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工作无明显进展的、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的,须更换项目负责人,以保证项目后续阶段顺利实施。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须限期整改。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