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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5 作者: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各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决定对《“1+X”证书制度下金融科技应用专业课程体系构建与实现》等45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如何重视人口未来,优化生育福利制度—基于女性生育率下降的研究》等165项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进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附件1)。

 二、检查内容

项目检查以下四项内容:

1)项目计划执行情况;

2)项目研究进展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3)存在的问题;

4)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三、检查方式

 本次中期检查采用支撑材料与项目答辩相结合方式开展。项目负责人线上、线下同时提交《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创新训练项目按要求提交支撑材料,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除提交支撑材料外,还需进行项目答辩,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演示,限时4分钟,PPT演示稿不超过6页,评委现场提问3分钟。

 四、材料提交及注意事项

项目负责人须根据项目要求提供中期成果。

1)线上智能管理系统提交:202310824:00前登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智能管理系统”(https://cxcy.lixin.edu.cn/),由负责人填写中期检查表并以压缩包(.zip)格式上传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包括:创新训练项目须提交论文原稿及论文录用通知单,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受理通知;创业训练项目除须提交论文原稿及论文录用通知单,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受理通知,还应提交商业计划书初稿;创业实践项目须提交公司注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商业计划书初稿。同时,指导教师需在系统中完成中期检查审核。(附件4

2)线下纸质材料提交:2023101318:00前,将中期检查表(附件2)及支撑材料按要求打印(附件3),指导教师在签署意见处手写签名,表格封面学院名称及内页学院意见处,须盖负责人所在学院公章。浦东校区交至文博楼创业园区112室,松江校区交至序伦大楼304室,逾期不收。

3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答辩时间为20231018日下午13:00,具体答辩安排关注教务处网站及智创部落公众微信号通知。

线上线下材料都完成提交才可参加中期检查,若材料不完整,中期检查不通过。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工作无明显进展的、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的,学校负责创新创业工作管理部门可单方面更换负责人,以保证项目后阶段顺利实施。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视情况扣除中期经费,学校负责创新创业工作管理部门通知项目负责人限期整改。

附件1: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汇总表

附件2: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表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纸质材料要求

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智能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教务处

202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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