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
当前位置:首页>创新创业> 正文
关于公布学校2022年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立项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8 作者: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各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沪教委高〔2022〕33号),学校遴选推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下面简称“大创计划”)获正式立项建设(详见附件1),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并就做好项目的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重视项目建设。学生是项目的主体,参与项目的学生团队应在导师指导下,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总结报告;参与项目的学生要正确处理好日常学习与项目实施之间的关系。

  2.导师加强指导。项目指导教师应尽职尽责,加强全程指导,在项目内容、方法以及财务等方面进行全面指导和管理,及时完成系统及纸质材料审核。

  3.学院注重管理。项目归属学院需全程跟踪服务,做好本学院项目系统及纸质材料的初审工作。

  4.规范经费使用。项目应合理使用项目经费,严格遵守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

  5.紧跟项目进度。根据上海市教委对项目建设要求,本次立项的项目中期检查需在本年度12月完成。

  6.项目变更规则。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由于特殊原因(休学、入伍、出国、指导教师离职等)需变更的项目,在结项验收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每个项目可申请变更一次。

  7.严格遵守制度。根据项目进度按时完成各阶段材料提交,若存在不良记录者(如研究成果抄袭,无故中途撤销、延期,验收不合格等)以后不得参与项目申报及建设;已公开发表论文的项目、已取得专利或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项目、已注册过的公司,不得作为项目成果,若发现重复使用,取消项目团队项目参与资格。

  8.完成提交材料。各立项团队负责人于9月16日24:00点前登入学校“大创计划”智能管理系统(https://cxcy.lixin.edu.cn),核对项目内容及团队信息并填写承诺书、任务书,指导老师完成任务书审核(详见附件2)。纸质材料提交另行通知。

  9.加入项目QQ群。为及时接收项目相关的正式通知,各立项项目负责人务必加入QQ群:708473048。请团队师生关注“智创部落”微信公众号。

联系人:吴茜,邮箱:wuqian@lixin.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学校2022年上海市级“大创计划”立项汇总表

2.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智能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教务处

  2022年9月8日

分享到:
相关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