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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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发布日期:2022-09-21 发布人:教务处

  教务处是负责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教学运行管理、学籍学历管理、实验教学管理、创新创业教育、网络教学平台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创新创业学院、实验教学中心挂靠教务处。

  一、教务处的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规划,制定各类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校院两级教学管理,指导、督促、检查二级学院开展各项教学工作。

  (二)负责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设计与论证,组织审定并监督执行学校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及课程教学大纲。

  (三)负责组织、协调二级学院开展专业、课程及教学团队建设。负责组织新增设专业的论证和申报。

  (四)负责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组织各级各类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的评审推荐和管理。负责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培育、评审、推荐与成果推广及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教师教学综合评价工作,负责组织优秀教学奖、教学管理优秀奖等奖项的评选、宣传工作。

  (六)负责组织协调学校教学课表编排及学生选课,管理调度公共教室和实验室,统计教师教学工作量,协调日常教学运行。

  (七)负责校内外各类考试的考务管理,指导、监督各二级学院课程考核工作。认定学生考试舞弊行为。

  (八)负责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与成绩管理。负责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审核。负责学校辅修专业的日常教学管理。

  (九)负责组织审定二级学院制定(修订)实验、实习、专业实践等教学计划、大纲,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管理。

  (十)负责教材建设规划的制定、教材建设和选用管理以及教材奖的评审推荐。

  (十一)负责校教学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及校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十二)负责课程中心及网络教学平台、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十三)负责学校继续教育的发展规划、制度建设、规范办学和质量保障。

  二、创新创业学院的职责是:

  (一)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协同二级学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负责学校创新创业数据的采集审核和上报,负责创新创业专题知识教育和创新创业政策宣传,实施“立诚”创新创业实验班的招生、管理、培养与考核。

  (二)创新创业实践教育。组织落实学校创业实践教学规划方案,充分有效衔接第一课堂,着眼于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深入实施国家、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组织开展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活动,积极提高参赛项目的数量和质量。

  (三)创新创业服务指导。切实加强大学生创业园管理,依托学校“上海市高校创业指导站”平台,加强大学生创客协会等创业社团和大学生日常创新创业咨询、服务与指导。大力开展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学校优秀创业导师的遴选、培养。

  三、实验教学中心的职责是:

  (一)负责全校实验教学中心和实验教学的建设规划,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各专业实验室的建设计划,指导、组织相关工作。

  (二)负责组织国家级和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工作,负责校级实验教学中心的认定和检查考核工作;

  (三)负责全校实验教学的管理,组织开展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的立项和验收工作;

  (四)负责全校实验教学平台(系统、软件)的购置审批,实验教学信息的收集、统计、上报、归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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