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校统一战线工作,推动学校事业改革发展,现根据《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统战工作地位、作用和重要意义的认识
1.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法宝。
2.学校统战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的统战工作全局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加强我校统一战线工作,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工作对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对于凝心聚力、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学校统战工作指导思想
3.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高等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强化学校党外人士思想政治引导,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外知识分子作用,创新思路,完善机制,改进方法,配强力量,推动学校统战工作创新发展,促进学校教育质量提升,为建设有影响的特色鲜明的应用型财经类大学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三、学校统战工作的范围和对象
4.主要是党外知识分子,包括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少数民族师生,在学校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华侨、归侨及侨眷等。重点对象是学校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党外人士,高层次人才中的党外人士,担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以及其他有成就、有影响的党外人士。
四、新形势下学校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强化政治引领,凝聚思想共识,着力做好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
5.开展多种形式的理论学习、实践锻炼、社会服务,帮助和引导党外知识分子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国家至上、民族至上、人民至上理念,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6.坚持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及时了解和反映党外知识分子思想动态和意见建议,支持他们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勇于担当、敢于创新,服务社会、报效人民,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7.坚持凝聚共识和求同存异相结合,坚持引导教育和自我教育相结合,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积极搭建线上线下互动交流平台和载体,运用沟通、协商、谈心等方式,加强同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交流,做好引导工作,促进他们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内心认同,对学校的工作给与支持。
(二)加强培养、科学使用,着力做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8.党外代表人士是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做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士,其标准是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发挥学校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的重要基地作用,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学校干部队伍建设与人才工作总体规划,认真贯彻执行把一部分优秀人士留在党外的政策规定,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作用突出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努力把党外代表人士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9.切实做好发现培养和推荐使用工作,巩固壮大统一战线、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在学院领导班子和中层行政干部中积极选配符合条件的党外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积极举荐优秀党外代表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在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及各人民团体中担任有关领导职务。
10.建立和充实党外代表人士后备人选名单,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日常管理,促进党外代表人士健康成长。
(三)着眼政治基础,着力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
11.加强和改善党的政治领导,贯彻党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各项方针政策。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政党、有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有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学校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支持和协助民主党派做好组织发展工作,规范组织发展程序。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基层组织负责人的物色、培养、举荐、考察等工作,学校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提供工作活动场所解决实际困难,发挥民主党派作用。由党委统战部门牵头协调,建立健全无党派人士工作机制,学校为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四)增进团结,着力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
12.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加强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和文化观教育,建立和完善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进各民族师生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不断强化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的意识。挖掘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因素,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促进各民族师生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维护民族团结、校园稳定,为建设应用型财经类大学的凝聚力量。
13.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对师生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宗教观,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教育引导师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严禁在校园传播宗教、发展信徒、设立宗教场所、举行宗教活动、建立宗教组织。加强工作统筹,强化责任落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校园及其周边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和聚会点,坚决阻断利用宗教对学校渗透和校园传教的渠道。防范和抵制各种邪教。在校党委领导下,建立统战部门和学工部门牵头负责,保卫、人事等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协调配合的民族宗教工作机制。
(五)关心关爱学生,着力做好少数民族学生工作
14.做好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是学校党委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随着我校少数民族学生人数的逐年增加,需要进一步健全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机制,明确专人专岗,畅通沟通渠道,全面了解并及时解决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心理、就业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党委学工部、校团委等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体验改革开放实践成果、参观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等活动,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社团活动,充分利用节假日开展联谊、公益活动,促进各族学生在共同学习生活、共同参加活动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各二级学院要建立帮扶机制,对学业基础相对薄弱的学生开展“一对一”辅导,帮助学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国家奖助学金、学校专项资助、勤工俭学等多种形式,解决其后顾之忧。学校建立就业创业帮助常态化机制,通过推荐、专场招聘、精准提供就业创业信息等方式,不断提高少数民族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率。同时,加强离校后就业创业帮扶工作。
(六)加强教育引导,着力做好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工作
15.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是学校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统战工作新的着力点。贯彻落实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发挥作用的方针,加强对留学人员的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增进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积极为留学人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引导支持他们发扬留学报国传统,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为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教育国际化做贡献。各单位(部门)要做好对留学归国青年教师的关心、帮助和引导工作。
16.学校成立归国留学人员联谊会(欧美同学会)、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等统战性质的群团组织,加强政治领导和思想引领,支持他们发挥各自优势、体现群众特点,在组织动员、教育引导、联系服务、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依法依章创造性开展工作,使统战团体成为校党委联系广大归国留学人员和党外知识分子的桥梁纽带。
(七)加强交流交往,广泛凝聚人心,着力做好港澳台侨工作
17.积极探索开展海外统战工作的思路、内容和方法,加强与海外、港澳台地区高校、校友和社会各界的交流交往。认真做好在校工作学习的港澳台侨教师和学生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中华文化、中国国情等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增进国家认同和中华民族意识。切实做好赴海外和港澳台教师、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支持他们发挥积极作用,防范和抵御境外敌对势力的拉拢渗透。
(八)着力加强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研究与教育培训
18.加强统战理论研究。充分发挥学校理论研究优势,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统战理论与政策学习研究。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对涉及政治与政党制度、民族与宗教等领域研究、教学和论坛讲台相关单位(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切实做好统一战线知识进学校工作,把中央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融入思政理论课教材,统战知识纳入教师培训内容。
五、健全和落实学校统战工作机制
19.健全和落实同党外人士联谊交友机制。增强校院两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意识,按照主要领导抓关键、分管领导抓重点、班子成员人人有朋友的原则,每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联系党外人士,主动与党外代表人士交朋友。党委统战部门要做好联谊交友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统战干部要与各校区的党外人士加强日常联络,经常谈心交心。
20.健全和落实征求党外代表人士意见机制。校党委每学期定期举行座谈会,邀请本校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通报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事项,听取意见建议。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出台和调整前,应征求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建议。落实好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听取党外代表人士意见机制。建立和完善对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建议的处理反馈机制。
21.健全和落实传达重要文件和邀请参加重要会议机制。按照中共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本校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干部传达中共中央和上级党委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通报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和重大事项。学校举行的有关重要会议和活动,视情况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
22.健全和落实支持党外人士发挥作用机制。支持和引导党外人士立足本职岗位做好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出积极贡献。支持和引导党外人士积极开展国情考察、专题调研、社会服务,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建言献策。支持党外人士参加多党合作、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方面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参加统战系统的重要会议、活动和学习培训。对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必要的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应给予时间保障和必要支持,并作为业绩考评、职务评聘的重要参考。把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突出成果纳入工作业绩评价体系,并以适当方式给予表彰奖励。
六、切实加强党对学校统战工作的领导
23.学校党委切实履行统战工作主体责任。校党委把统战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校院两级党政领导班子工作考核内容,纳入宣传工作计划,纳入党校教育内容,每年对统战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学校成立由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组织、宣传、学生工作、教学、科研、人事等有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党组织参加的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统战工作合力。校党委书记是学校统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重要工作、推动解决重要问题。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重视和关心支持统战工作,指导联系学院党组织开展统战工作,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政策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24.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加强统战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学校统战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各二级党组织要设立统战委员,安排专人负责统战工作。学校要加强二级党组织统战工作的责任与考核,党组织负责人是本单位统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中要将统战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之一。
25.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的重要职能,细化各项工作责任,发挥好参谋、组织、协调、督促作用。
26.组织部要将统战工作纳入二级单位党组织年终考核指标体系。要把是否重视统战工作,会不会做统战工作纳入考察、考核党员领导干部的内容,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27.组织、统战部门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在动议和讨论决定党外干部的任免、调动、交流前,应当征求统战部门意见。
28.加强统战宣传工作。党委宣传部要把统战工作作为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学校统战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和手段,加强统战理论、方针政策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和总结学校统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事迹,不断扩大统一战线影响。
29.进一步加强统战部门与统战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统战部门内部管理运行机制,配齐建强统战工作队伍。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要求,不断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统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努力使统战干部成为党外人士之友,使统战部门成为党外人士之家。
30.积极为统战部门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学校将统战工作经费列入学校经费预算,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统战团体等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按照有关规定明确统战工作经费使用办法,为统战部门走访慰问党外代表人士,组织党外人士开展国情考察、主题实践、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提供必要的财物支持和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