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励办法》(立信会计金融研〔2016〕12号),为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热情,激励研究生全面发展,即日起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与评选指标
评选项目 |
评选指标 |
优秀学生 |
19名 |
优秀学生干部 |
13名 |
二、评选对象
完成注册手续的2022级研究生
三、基本申请条件
1.优秀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
请参照《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励办法》相关要求进行申请。
四、时间节点
材料报送:2023年10月23日。
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两份,汇总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五、工作程序
1.二级学院制定评定细则并组建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报研究生处备案;
2.二级学组织学生学习评定细则,开展评奖评优工作;
3.二级学确定初评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报研究生处;
4.研究生处审核后报学校审定,并公布结果。
5.表彰。
研究生处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