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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注意事项提醒
发布日期:2024-04-25 作者:国际经贸学院 点击率:

各位国家社科项目申请人:

2024年国家社科项目申报请务必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申报,尤其要注意申报资格和申报书内容等限定条件,现将其中的重要事项再次予以提醒。

一、申报资格限定:

(一)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三)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5月19日之前)。

(四)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报书内容限定:

(一)历年的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与往年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申请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如再次申报,申报内容必须做重大调整。

(二)项目负责人或者成员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三)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四)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五)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六)申报课题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匿名方式,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不得出现任何可能透露申请人身份的信息。

(注: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申报系统间已具备申报信息联网查重比对功能,一旦查出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申报公告》中“申报纪律要求”第二条处理。

“申报纪律要求”第二条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以上申报事项重要,请申报人务必仔细研读并按照要求申报,特此提醒。

科研处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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