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社团建设,激发社团活力,规范社团管理,更好地开展“活力社团”创建活动;规范、合理使用活动经费,坚持厉行节约、量入为出原则。特制定本报销细则:
一、报销流程:
1、校工会以经费本的方式下拨创建活动经费额度,自立项之日起先给予50%的经费额度,中期检查合格再给予剩余50%的经费额度。经费本由校工会社团委员负责统一管理,各社团采取自行记账、定期核对的方式。
2、各社团根据创建活动计划和方案做好支出预算表交工会社团委员预审,校工会在预审单上盖章后方可使用。
3、经费报销单据由社团活动负责人制单,委托管理单位二级工会主席审核签字后,连同审核盖章后的预算表、活动纪录表、活动照片和参加人员签到单(活动人员超过40人的必须附签到单)一同上报。活动原则上实行一事(活动)一单原则。
4、各期创建活动经费必须在创建期内使用,过期则清零。如首期创建时间为: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30日,经费额度则至2019年4月30日清零,以后各期同理。
二、可列支项目:
宣传性支出、日常训练材料费、活动奖品、服装费、餐饮费、交通费、参观活动发票、校外人员讲课费、茶歇等。
三、项目具体要求:
1、宣传性支出:包括展板制作、购买资料、资料打印费(超过1000元的必须附明细清单)等。
2、日常训练材料费:日常活动器具、材料。
3、活动奖品:按照市总文件《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
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文体活动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文体活动设置奖项的,奖励范围不超过参与人数或团队的2/3,结合上海市教育工会开展活动的标准,建议校内社团活动个人项目单项最高奖品(或奖金)不超过500元,团体人均不超过300元。文体活动不设置奖项的,可按人均不超过100元标准,以实物形式,为参加人员发放纪念品或参与奖。
4、服装费:根据市总文件《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实施方法》中规定,文体活动所需服装除高档、特殊服装应采用租赁方式外,确需为参赛者购置服装的,按照每人每三年不超过1000元标准执行。各社团如按三年期购置服装(队服)的,需提前申报。购置当年活动用服装的,原则上每人不超过300元。
5、餐饮费:校外的训练、比赛、观摩活动中所发生的伙食费。因为学校提供工作餐的原因,若发生餐饮费,必须在活动时间上体现出不能在校用餐,比如是一天的活动。标准:按照4月18日印发的《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每人每餐标准不超过50元,不得发放现金。
6、交通费:校外活动可以有适量的交通费用,可以是包车费,如果自行前往,原则上应以轨道交通加打车为主的方式进行。参照财务报销规定,汽油费不得列支。
7、参观活动发票:需提供带税号的发票,非单张景区门票。
8、聘请校外专家讲课费:标准参照财务处报销规定且校内人员不得列支。讲课费(税后)执行以下标准: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讲课费按照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
9、茶歇:按适当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餐费标准(50元/人)实行。
四、注意事项:
1、发票或收据来源合法性
外部原始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并在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使用有效期内、行政事业性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2、报销凭证的种类
(1)机打发票,不得提供手写发票。
(2)定额发票,凡定额发票、项目及内容填写无明细的发票,应在发票上注明。
(3)电子发票:不得重复打印使用
提供发票人应在电子发票下方书面承诺:“该票据所提供的电子发票均为真实有效,并为首次报销使用”,并签名。
3、发票开具注意事项
(1)单位名称必须是“中国教育工会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委员会”全称
(2)纳税人识别号:81310000MC27983392
(3)开票内容
①开票内容要有明细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如发票不够填列,需附清单);
②内容不得开具礼品、烟、酒等;
③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所记载的各项内容不得涂改;
(4)开票时间:原则上为活动举办当日的前后三个月内
4、报销凭证填写要求
(1)必须填明日期、部门、活动事由(内容)、附件张数、结算方式(对公或对私需列明至开户银行支行)
(2)金额填写字迹需工整、清晰,不得涂改,且大小写金额一致;
(3)报销凭证上制单人为社团负责人;审核人为委托管理二级工会主席;主管领导为校工会常务副主席。(1万元以上另需工会主席签字)
(4)必须填写附单据张数,单据张数是指除支出报销凭证外的所有单据。
本报销细则未列事项可参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解释权归校工会办公室所有。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