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为了推动我校二级工会建家活动的深入开展,打造建家活动载体,校工会在努力建设好学校教工活动中心的同时,倡导有条件的二级工会建设“教工小家”活动场所。现就建设二级工会“教工小家”活动场所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的宗旨
建设“教工小家”活动场所的宗旨是:服务教学科研、服务教职员工。通过建设“教工小家”活动场所,搭建学术交流、宣传教育和群众性文体活动平台,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激发工作热情,构建和谐校园。
二、建设的原则
1.分批建设,逐步推进。条件成熟者可率先建设;条件暂时不成熟者,应积极创造条件,待条件成熟后再建设。
2.要求统一,各具特色。校工会提出建设二级工会“教工小家”活动场所的统一要求,各二级工会可突出自己的特色。
3.单位主导,工会资助。二级工会“教工小家”活动场所由所在单位主导建设,费用主要由所在单位承担,校工会给予部分设施的统一配置。
三、具备的功能
1.学术交流。举办小型学术沙龙,开展学术研讨和交流。
2.文体活动。举行适宜于室内开展的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艺、体育活动。
3.特色展示。展示本单位特色的文化和活动内容。
4.教育宣传。以会议、展板、图片、视频、音频等形式对教职工进行大政方针政策、政治理论、工会知识、师德师风、安全常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5.休息休闲。为本单位教职工提供工作之余休息休闲场所。
四、建设的内容
1.空间标识。拟建“教工小家”活动场所的二级工会,具备不小于20㎡的室内独立活动空间;悬挂“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工小家”的标牌(由校工会统一授牌)。
2.家具报刊。“教工小家”活动场所内应配置必要的家具,如柜子、桌子、凳子等,并要有必要的报刊(如:工会会刊、休闲生活类杂志等)。具体配置方式请见附件。
3.活动设施。“教工小家”活动场所可根据场地条件配置必要的文体活动设备,如购置乒乓球台、健身器械、棋牌、跳绳、哑铃等。
4.内容展示。“教工小家”活动场所应加强文化氛围建设,可将本单位工会组织机构、活动室管理办法、工会基础知识、教职工活动图片等内容上墙。
五、设置要求
1.高度重视,创造条件。各二级工会要向所在单位党、政领导汇报建立教职工活动室的意义、必要性,争取单位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
2.先批后建,事先备案。具备条件者,应填写“教工小家”配置表并于2018年4月15日前提交校工会审核。
校工会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