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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党委组织部日常事务办理的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20-03-01 作者:党委组织部、党校 点击率: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以及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现将正式开学前本部门日常事务办理的工作提示如下: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1.组织关系转出:各二级党组织有需要办理组织关系转出的党员,需要开具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由所在二级党组织的组织员负责联系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部将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传递介绍信。

2.组织关系转入:各二级党组织如有新入职的党员教职工,手中已持有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可口头向所在二级党组织的组织员报到,并提供介绍信电子扫描件。由组织员联系党委组织部报备,待正式开学后提交纸质原件。

二、党费收缴

1.党员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建议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等电子方式交纳,有实际困难的,也可以说明情况后推迟交纳。

2.各二级党组织按月做好党费缴纳明细表,并将党费转账至学校党费账户(户名:中共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委员会;开户支行:农行浦东大道支行;账号:03322500040016638),同时注明缴纳单位名称及缴纳月份,并保留好转账记录。缴纳明细台账和转账记录电子版留存好待开学后党委组织部备查。有实际困难的,也可以说明情况后推迟收缴或入账。

三、党员教育管理等相关业务另行通知。

以上一、二、三项业务联系人:陈艳

电话:18021097069邮箱:chenyan@lixin.edu.cn

四、因公出国(境)审查

1.组织部按规定通过OA请示完成政审,并办理政审材料,将审查表以合适的方式提供给相关人员。

2.组织部与国际交流处保持沟通,并根据上级关于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业务,及时做好因公出国(境)审查工作。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

1.证件交还。已领取因私证件的人员,应在学校规定的正式返校、返岗时间且本人解除隔离或观察期之后10日内归还因私证件,并告知实际是否成行等信息。在此期间,应妥善保管本人证件,未经组织批准不得擅自出行,以及使用证件办理其他事务。

2.证件申办和申领。正式开学前,领导干部确需申办和申领证件,请在学校“网上事务大厅”提交办理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党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办理。

六、领导干部离沪手续办理

领导干部原则上应在沪工作(居家办公为主),未经组织批准不得擅自离沪。

第四、五、六项业务联系人:钟晓晖;联系电话:18021097053

七、干部培训、党校等相关业务另行通知。如有特殊情况或未尽事宜,请及时沟通联系。


党委组织部、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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