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现就做好2020年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
通过组织毕业生党员参加校党委书记专题党课、过一次离校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开展毕业生党员的离校教育。
二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转移组织关系教育,明确告知党员《党章》关于自行脱党等有关规定,严明纪律要求。通过正反两面案例教育,向毕业生党员讲明离校后转移组织关系步骤和原则,帮助毕业生党员提高思想认识,解决实际问题。重点关注毕业生中的预备党员、到“两新组织”就业的党员、出国境留学党员,以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严格避免出现“口袋党员”、“隐性党员”、“挂名党员”等现象。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1、做好服务和指导
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负有直接责任,各二级党组织对本学院的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负监督和管理责任。各二级党组织须设立咨询电话号码,切实为组织关系转移中遇到困难或疑问的毕业生党员提供服务。
2、离校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1)确定转移去向,发放组织关系介绍信。
根据《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单位指南》(附件1),指导毕业生党员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登记表》(包含校内转移、转往本市、外省市、出国保留党籍及其他情况需要保留组织关系等五类情况)(附件2),经各二级党组织审核后,于6月10日前将《登记表》发送至邮箱jijing@lixin.edu.cn。如毕业生党员因工作变动等情况需重新开具介绍信的,须及时报送更新后的《登记表》。10月10日前将审核无误的《登记表》通过OA报送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审核转接登记信息后,向各二级党组织发放纸质介绍信。各二级党组织做好为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开具纸质介绍信、办理网上组织关系转出的工作,并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提示》(附件3)。未返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二级党组织或所属党支部代为邮寄或办理组织关系保留手续。
(2)落实转移手续,做好回执登记。
毕业生党员在有效期内持组织关系介绍信至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以传真或邮寄方式将介绍信回执反馈至二级党组织或所属党支部。
各二级党组织在党员离校后1个月根据回执或网上转出状态确定党员报到情况,完成网上操作。对未报到党员及时进行提醒和持续跟踪,9月30日前完成网上转接,介绍信回执等材料汇总报党委组织部。校内跨部门转接的另需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单》(附件4),入职或入学报到时至党委组织部办理转移手续。
3、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转出工作
毕业生中正式党员的所有党员材料作为党员档案,全部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转往档案接收单位。预备党员需由党组织填写《上海高校毕业生预备党员在校期间党组织鉴定意见》(附件5),同其他党员材料一起作为党员档案,转往档案接收单位或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入党积极分子需由党组织填写《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6)归档,入党申请人材料参照执行,具体归档要求见《发展党员材料归档清单》(附件7)。特殊情况下需单独寄送党员档案材料的,需填写《单独寄送党员材料信息一览表》(附件8)。2020上半年拟转正党员的档案,待党委审批后归档寄出。
三、做好组织关系保留在校的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的毕业生党员,二级党组织应要求党员在离校前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共产党员出国(境)保留党籍审批表》(附件9)或《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附件10),经二级党组织审核、党委组织部备案同意,及时纳入支部进行教育管理。按照《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出国境组织关系管理示意图》(附件11)及相关管理规定,待回国或工作单位、居住地比较固定的,指导党员及时提出恢复组织生活(党籍)手续,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共产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审批表》(附件12),经批准后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出。
根据有关规定,在毕业后3个月内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不再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一般由学校负责继续做好教育考察工作,到期履行转正手续后再转出组织关系。
请各二级党组织加强毕业生支部书记培训和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指导,于7月1日(周三)将《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报告》(附件13)报党委组织部。
附件: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原则》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登记表》
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提示》
4.《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单》
5.《上海高校毕业生预备党员在校期间党组织鉴定意见》
6.《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7.《档案归档清单》
8.《单独寄送党员材料信息一览表》
9.《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共产党员出国(境)保留党籍审批表》
10.《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
1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出国境组织关系管理示意图》
12.《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共产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审批表》
13.《毕业生党员离校集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14.《2020年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及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指南》
党委组织部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