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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31 作者:党委组织部、党校 点击率:

各二级党组织:

毕业生离校在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上级党组织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毕业生党员离校前集中教育

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接受一次严格的党性教育是加强大学生党员教育的重要环节。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根据疫情期间学校实际情况,探索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开展一次以“逐梦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喜迎党的二十大”为主题的党性教育活动,确保全覆盖,使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普遍接受一次严格的党性教育,在学思践悟中踔厉奋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毕业生文明离校过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级党组织和学生党支部要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教育和指导,必须明确告知党员《党章》中关于自行脱党等有关规定,严明纪律要求。通过正反两面案例教育,向毕业生党员讲明离校后转移组织关系步骤和原则,帮助毕业生党员提高思想认识,解决实际问题。重点关注毕业生中的预备党员、到“两新组织”就业的党员、出国境留学党员,以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1、加强思想重视,细化责任分工,做好服务指导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以及毕业生党员数量日益增多、就业形式多样化等所引起的组织关系接转中复杂性增大的现实情况,要加强思想重视,细化责任分工,做好统筹管理,明确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负有直接责任,各二级学院组织员对本学院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负监督和管理责任,要督促党员按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党委组织部、二级党组织设立咨询电话,学生党支部应及时告知毕业生党员,为组织关系转移中遇到困难或疑问的毕业生党员提供服务。

2、离校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各二级党组织应在学生党员办理离校手续时一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本市转接组织关系一般情况下在党管系统中进行转接,党员在转接组织关系前,需通过有关党组织信息员核实信息并进行网上转出,网上确认转出后,党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到新党组织报到,并通过有关党组织信息员进行网上接转信息确认。对明确要求开具介绍信的,可同步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因疫情原因,纸质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可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3个月。

1)确认组织关系转移去向,完成转出操作。

根据《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确认指南》(附件1),指导毕业生党员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去向统计表》(附件2,经二级党组织审核后,于6月10日前将《统计表》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如毕业生党员因工作变动等情况变更转移去向的,二级党组织应及时更新统计表》

《登记表》经党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二级党组织于615日前CCPM系统进行线上转移操作。如需开具纸质介绍信的,由学院组织员统一开具。毕业生离校前,向党员发放《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提示》(附件3)及介绍信。

2)落实转移手续,做好回执登记。

毕业生党员应按规定时间到接收党组织报到,并请对方进行网上接转信息确认,完成转接手续,并按照《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提示》(附件3),及时上传介绍信回执照片,原件以邮寄方式反馈至二级党组织。

各二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负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跟踪落实工作,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全过程管理,对未提交回执的党员及时进行提醒和持续跟踪。930日前完成党管系统的网上转接确认。1010日前将审核无误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落实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汇总表以“上海市内转移-校内转移-转往外省市-保留党籍-其他情况保留”排序,介绍信回执原件按汇总表内顺序编号整理后交至党委组织部。

校内转移的,由二级党组织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单》(附件5),教工入职报到时至党委组织部办理转移手续,学生由原就读学院至党委组织部办理转移手续。

3、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归档及与社会的衔接工作

根据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对于毕业后3个月内转正的预备党员,一般由学校负责继续做好教育考察工作,到期履行转正手续后,再转出组织关系。

预备党员的党员档案投递应与人事档案分离,投递对象应与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党组织一致;正式党员的党员档案应与人事档案一起投递,不得分开投递(另有约定的除外)。

为了便于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尽早开展教育管理工作,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应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教育、管理及考察情况,填写《上海高校毕业生预备党员在校期间党组织鉴定意见》(附件6),归入其个人党员档案。对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由所在党支部填写《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7),连同入党申请书、首次谈话记录、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思想汇报、党校培训材料等一并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入党申请人材料参照执行,具体归档要求见《发展党员材料归档清单》(附件8)。

二级党组织指导学生党支部对毕业生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及正式党员的档案进行整理及归档,党委组织部将对归档材料进行抽查。

三、做好组织关系保留在校的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对出国学习研究的毕业生党员,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共产党员出国(境)保留党籍审批表》(附件9),经二级党组织审核、党委组织部备案同意后,及时编入支部,做好行前教育及管理工作,发放《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出国境组织关系管理示意图》(附件10每半年至少与其联系1次。出国学习研究党员返回后,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共产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审批表》(附件11),按照规定申请恢复组织生活。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规定,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

特殊情况下,毕业生党员需保留组织关系的,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附件12),经二级党组织审核、党委组织部备案同意后,及时编入党支部进行教育管理。

二级党组织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流动党员,应当继续履行管理职责。对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及时转出。

二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毕业生支部书记的工作培训,认真组织好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使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普遍接受一次严格的党性教育。624日(周五)前将《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报告》(附件13)报送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附件: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确认指南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去向统计表

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提示(学生版)

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落实情况汇总表

5.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单(校内转接、补开重开用)

6.上海高校毕业生预备党员在校期间党组织鉴定意见(党组织填写)

7.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党组织填写)

8.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材料归档清单

9.共产党员出国(境)保留党籍审批表

10.出国(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示意图

11.共产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审批表

1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申请表

13.毕业生党员离校集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党委组织部

202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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