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9 12:11:44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及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发布的《上海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沪教委规[2021]6号)通知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做好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检查工作,现将本学期毕业论文自查、检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学院自查、校教学督导实地检查。

二、学院自查

1.检查内容

请参考《上海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

2.检查组织

各学院以专业(方向)全覆盖为原则,自主开展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自查工作。自查结束后,各学院及时将毕业论文自查情况反馈相关教师整改。

三、校教学督导实地复查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组织校级教学督导于20211011-15日以学院全覆盖为原则,对各学院2021届毕业论文进行随机抽查、检查。

此外,校督导还将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自查情况进行查看。

联系人:张楚晗13636612719浦东实验中心215

附件

1.《上海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沪教委规[2021]6号)

2.《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 立信会计金融教[2021] 18号)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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