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与评教

关于提交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学院教学督导聘任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2 13:19:24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立信会计金融教发(2021)1]规定,为做好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发挥教学督导在教学质量监控方面的作用,请各学院2024621日前提交《学院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教学督导聘任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章送至上川路校区实验中心215室,电子版同时发送20210044@lixin.edu.cn

附件:

1.学院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教学督导聘任汇总表

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4 年6月12日
分享到: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