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立信会计金融教发[2021]1号)文件精神,为总结工作经验,加强相互交流,更好地开展下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请各学院结合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实际,积极做好学院督导工作总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督导工作总结整体要求
1.各二级学院需以学院为单位,对本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汇总,撰写学院督导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应文字精炼,全面反映本学期学院督导工作,报告正文及报告附件中的数据应客观、准确,字数1000字以内。
2.学院教学督导听课督查是学校年度绩效考核三级指标“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的评分观测点之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
二、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学院2024年1月12日前提交《学院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教学督导工作总结报告》,纸质版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章送至上川路校区实验中心215室,电子版同时发送20210044@lixin.edu.cn。
三、学院督导材料存档
为迎接2024年审核评估,请各二级学院做好督导工作档案建设,及时收集、整理本单位督导各类材料(如督导听课本或听课巡查表、督导试卷检查表、督导毕业论文检查表;督导检查反馈材料;学院督导工作计划与总结等)并分类归档备查。
联系人: 张老师18021098801
附件:学院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教学督导工作总结报告(模板)
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3
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