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与评教

关于校级教学督导巡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8 14:16:20 点击量:

各位校督导:

根据工作需要及校督导工作实际,现将巡课事宜说明如下:

一、巡课要求

原则上每位校督导每周至少巡课2门次巡课对象与听(评)课对象应加以区分。

二、巡课主要内容

巡课内容主要为教师教学规范、学生课堂表现、教学设备运行三类,具体检查内容可参考《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校级教学督导巡课表》(详见附件)

三、巡课反馈

巡课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校级教学督导巡课表》请自行留存,学期末统一提交。

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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