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校督导:
根据工作需要及校督导工作实际,现将巡课事宜说明如下:
一、巡课要求
原则上每位校督导每周至少巡课2门次。巡课对象与听(评)课对象应加以区分。
二、巡课主要内容
巡课内容主要为教师教学规范、学生课堂表现、教学设备运行三类,具体检查内容可参考《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校级教学督导巡课表》(详见附件)。
三、巡课反馈
巡课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校级教学督导巡课表》请自行留存,学期末统一提交。
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