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群体性大规模突发事件紧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4-03-12 15:58:07 部门:保卫处

为了进一步强化学院安全工作,维护学院稳定,最大限度地降低群体性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教育部、市教委关于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群体性大规模突发事件的范畴
1、有宣传内容的小字报、标语、横幅等。
2、有具体内容的签名形式。
3、有具体时间、地点的各种形式集会或聚会。
4、有具体计划实施上街游行线路的群体活动。
5、学生在学院外自行参加的游行活动。

二、群体性大规模突发事件级别划分
按群体性大规模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重要、重大三级。一般情况由部门自己处理,报学院群体性大规模突发事件事故应急委员会;重要情况由学院群体性大规模突发事件事故应急委员会处理,报分管院领导;重大情况由学院群体性大规模突发事件事故应急委员会处理,报院主要党政领导。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 组织领导及职责
在学院党委领导下成立上海金融学院群体性大规模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由院党委书记郑沈芳同志任主任,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何乐年同志,党委副书记鲁海波同志任副主任.院长办公室、各系部、宣传部、保卫处、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后勤保障处、财务处、工会、团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委员会成员。
部署学院稳定工作,对院内发生的群体性大规模突发事件实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组织部署各工作小组迅速依法处置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及学院稳定。

(二) 工作小组及职责
在学院群体性大规模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设置以下工作小组,挂靠在院长办公室,由陆秀萍同志任总组长:
(1)、信息联络组:院长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电教中心主任、网络中心主任和各系部书记任组员。负责收集和处理信息,向上级报告及院内指挥命令下达。
(2)、宣教疏导组:由宣传部部长任组长,各系部党总支、团委、工会、学生工作处、教务处任组员.负责了解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引发事端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正面宣传活动和现场疏导工作。

四、事故通报及现场处理
(一)事故通报
要按照“及时、准确、全面”的要求建立健全情报信息网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1、预报:对即将发生的学生群体性事件,要迅速向学院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起因、目的、规模、主要组织策划者等,力争将矛盾处置在萌发状态或初发阶段,处置在学院内部。
2、速报:学生群体事件及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学院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3、续报:在学生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发生过程中,要及时将事态发展和现场处置情况逐级续报,直至事态平息。重大复杂或敏感的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要随时报告事态的发展情况。

(二)现场处理

1、 坚持预警在先的原则。学院各部门要根据“预防为主”的原则,对事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早化解,进一步落实情况收集、分析、反馈制度,以掌握工作的主动性,力争把矛盾消灭在萌发状态,把矛盾解决在初发阶段。
2、 针对有宣传内容的小字报、标语、横幅的处置。
(1)、发现小字报、标语、横幅立即采取清除,减少扩散影响面。
(2)、如发现小字报、标语、横幅围观者很多时,首先疏散围观者,等围观者散除后,再作清除。
(3)、清除的小字报、标语、横幅等由保卫处留存。
3、 针对有具体内容的签名形式的处置。
(1)、维护学生爱国的热情,维护好国际经济贸易友好往来的大局,引导学生不要有过激的情绪。
(2)、要求同学签字后立刻离开现场,不要围观。
(3)、尽量缩短签字形式的时间,疏导学生离开。
4、 针对有具体时间、地点的各种形式集会或聚会的处置。
(1)、对参与集会或聚会的同学,要按照“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激”的原则,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2)、劝阻集会或聚会的同学到会议室或系部安排的教室内活动。
(3)、召开系部会议或班会,由系部或辅导员正确引导学生,正确把握集会或集会的导向。
(4)、要把教育疏导作为优先处置的措施,贯穿于处置工作的全过程中。
5、针对有具体计划实施上街游行线路的群体活动的处置。
(1)、根据分工负责、协同处置的原则,由各系部分管各系部的学生的疏导工作。
(2)、关闭学院大门,要求游行组织者必须在72小时前向公安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中应说明活动的目的、人数、时间、地点和负责人姓名。在公安机关没有明确答复前,不得擅自上街游行。
(3)、相关系部应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形成处置合力,控制局面,尽快平息过激事态。
(4)、上街游行起因复杂,往往涉及到社会、单位和个人。在处置中要紧紧依靠上级部门,做到信息畅通,情况掌握具体。
6、 针对学生在院外自行参加的游行活动的处置。
(1)、掌握外出自行参加上街游行活动学生的系部、班级、人数、地点等情况,及时通报系部。
(2)、要求系部立即赶往现场,领回本系部学生。
(3)、各系部辅导员对参与上街游行的学生进行引导教育工作。

五、信息上报和新闻发布:
(一)信息上报
1. 学院群体性大规模突发事件信息稿件由学院办公室负责提供,并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发布。
2.部门提供的信息,由各部门组织专人撰写,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学院办公室审核后发布。
3、学院群体性大规模突发事件发生后,在第一时间上报各级领导部门。
4、所有与事件相关的信息经院领导签发后,由院党委办公室和院长办公室分别上报。

(二)新闻发布
1、新闻报道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和及时正确的原则。重点报道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学院及各相关部门组织人员积极应对情况,以及处理过程中的感人事迹等。
2、学院群体性大规模突发事件发生后,除国家规定保密的外,学院新闻办应当确定新闻发言人,按照新闻发布的原则、程序和规范,统一、及时向学院师生或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对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处置的信息以及国家机关作出的应急工作指示、决定、命令,必须及时通过媒体公开。
3、如遇媒体记者到现场采访,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学院群体性大规模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协调。

六、善后工作
(一)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调查工作由学院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开展,学院要及时做好善后工作以维护学院及社会的安定。
(二)对在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中发生散布谣言、破坏教育、教学秩序、扰乱社会秩序者,要及时报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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