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安全办)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接受上级公安机关和教委后保部门指导的学校内部的安全保卫机构,下设政保内勤科、治安科、技防科、综合科、安全生产科。部门主要职能是开展政治保卫、校园治安、校园交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安全、稳定和治安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2.制定并实施学校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工作计划,以及对上级布置的有关活动任务进行保卫工作部署和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负责督促检查。
3.认真收集、整理、筛选、上报动态信息。开展调查研究,防止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准确地收集信息,掌握动态。快速、妥善地处置不安定因素和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部门预防、制止、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4.做好治安管理工作。落实治安防范责任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危害学校安全,扰乱校园秩序的行为。管理好校园交通和负责对一般交通事故的调解和处理。维护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调解处理治安纠纷。做好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疏导校内各种矛盾。
5.落实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安全防控体系构建。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校内有关部门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进行监督。对特殊工种以及要害岗位工作人员的持证和培训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对人、财、物较集中的场所进行技防设计、安装和维护。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6.认真开展消防工作。对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校内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进行统一配置、维修和保养,做到帐目清楚,布局合理,运行良好。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协助消防部门扑救火灾和查处火灾事故。开展消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对火灾隐患和不安全部位发整改通知并督促其限期改正。
7.协助学校和上级部门做好各类突发和意外事件的救援、调查、处置、疏导和善后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伤亡事故,维护学校的稳定。
8.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园巡逻工作。防止犯罪分子进入校园,对教学区和生活园区加强安全巡逻。维护交通秩序,预防盗窃和事故,查处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良好的校园秩序。
9.管理好户籍资料,为师生员工办理户籍证明等,为全校各类人员做好基础材料。
10.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等创建工作。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开展饮食安全、防台、防汛和防震工作。
11.创建学习型组织,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人员业务素养,提高分析、判断、预警能力,创新保卫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